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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

发布时间:2015-08-30  来源:每日甘肃网-甘肃日报  字体大小[ ]

  原标题:甘肃省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

 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,强化部门监管职责,甘肃省安监局日前出台措施,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积极探索建立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制”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长效机制,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。

  依照新措施,今后全省安监系统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,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平台,对全省安全生产进行“制度+技术”实时动态监管。在监管中,将广泛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,增强检测和预判能力,主动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线索,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。

  同时,为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将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,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,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,对失信主体在经营、投融资、工程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从业任职资格、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,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。

  此外,还将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风险评估指标体系、风险监测预警制度、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,依据风险监测程序,加强对发生事故几率高、损失重大的环节和领域的监管,防范区域性、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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