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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因公陪酒”醉驾被拘算“因公负伤”?

发布时间:2009-08-30  来源:重庆晚报、新华网  字体大小[ ]

      成都一司机因公陪酒醉驾被拘 领导保证工资照发还送“中华”

      前天上午,记者在成都交警四分局见到了于头晚上被挡获的19名醉驾司机。清醒后的“醉司机”们意识到,自己将面临15天的行政拘留。其中,刘某已经为未来15天做好了充足的“准备”——在一个粉色纸袋里,毛巾、牙刷等生活用品一应俱全。“家人这么快就给你准备好了?”记者的问题得到一个令人意外的答案:“这是单位上给我送来的。”刘某说,自己这一次被拘留是“因公负伤”,所以单位领导派人送来以后15天的生活用品。

        原来,刘某所在单位于27日晚为招待客户摆了一桌酒,刘某也前往作陪,并与客户们畅饮。酒宴结束后,驾车的刘某被交警查获。单位领导得知刘某将被拘15天后,第一时间就打来电话慰问,并向其保证在被拘留的15日内工资照发。同时,领导还连夜动用所有人脉关系,试图将刘某“捞”出去。“结果没有‘捞’出去。”刘某说,“捞人”计划失败后,领导又赶紧派人送来了生活用品,“还给我买了好烟,慰问我。”刘某把玩着手中的中华牌香烟说。 (据四川新闻网)

全球公众传媒摘编:彭泉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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